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文字〔1998〕1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8号令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关于事业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要求,现就事业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预算编制
1.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件1)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
2.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即指财政专户核拨收入、经核准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合计数,下同)、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
(含预算外资金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等项内容。
3.事业单位预算应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事业单位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各项支出必须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上年收支结余转入的事业基金有余额的,可在余额范围内安排用于弥补本年度预算支出超出预算收入的差额。事业单位收入预算大于支出预算
的余额部分,可作为待定支出项目资金处理,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动用待定支出项目资金的,要另行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批。
4.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数额的收入项目可以空置);并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只能用于安排事业支出,事业收入(含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也应用于安排事业支出,另有规定的除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应作详细说明。
事业单位需用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自筹基建,应按程序立项报批。安排自筹基建支出,首先应落实资金来源,应在保证事业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经财政部门核定的自筹基建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预算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进行编列。
二、事业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事业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预算批复基本格式见附件2)。财政部门核批事业单位预算一般只核批到部门,具备条件的,可以直接核批到事业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事业单位预算时,应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包括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分类核定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等支出数额基础上,对事业支出还可根据管理需要,核定工资、社会保障费(包括离退休费用)、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业务费等“目级”重点支出项目数额。
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应核定其上缴上级支出数额。
3.财政部门在核定事业单位预算时,财政补助定额或标准应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既可以对事业单位确定一个总的补助数额,也可以对事业单位某些具体支出项目(如工资、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等)核定补助数额。
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补助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按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数额确定。
财政补助收入应按规定用于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必不可少的业务和设备购置开支,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也应按规定用于弥补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必不可少的业务和设备购置开支。必须专门指定支出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财政部门在核批事业单位预算时,对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要予以批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有关数额要与单位预算中的预算外资金收支相关数额相衔接。对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中的重要项目数额,要予以具体核定。
三、预算执行
事业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事业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
促催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
2.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各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补助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有专门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事业单位预算,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上级下达的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事业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部分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组成
事业单位预算报表包括:表1:收支预算总表;表2:事业收入预算明细表;表3:事业支出预算明细表;表4:基本数字及补充资料表;表5: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明细表;表6: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
六、预算报表报送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补助收入控制数,结合单位其他各项收支正式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的时间将单位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其中:中央级事业单位预算应在3月底前报财政部主管财务司,中央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表5、表6)在报财政部主管财务司的同时,
抄报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个预算年度9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地方事业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和报送时间,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规定。
本通知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7〕6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一、事业单位预算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略)
二、事业单位预算批复基本格式(略)
1998年2月4日
论党的建设与反腐败问题
吉水县人民法院:李 昶
提 要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我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历史性课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对待党内腐败是进行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健词: 正确对待党内腐败 党的建设 内容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在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等领域里的核心地位。这是我国近百年来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和提高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迎接各种突如其来的挑战和国际社会的不断变化。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其积极性的一面,也有其消极性的一面,其价值则由其积极性和消极性的比值决定。我们党的建立和发展,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政治等建设中充分体现了他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当然,在实际过程中,党内也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这突出表现在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少数的腐败现象。但我们知道,这极少数的腐败,并没有削弱中国人民对党的信心和党在人民心中的崇高威望。因为我们党把防止腐败,惩治腐败,打击腐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也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腐败和反腐败是党在新时期自身发展的一对矛盾动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律认为,任何事物是在矛盾中发展前进的,是在不断解决旧矛盾、产生新矛盾中呈螺旋式发展变化。矛盾的这种相互转化,则是事物发展的最终动力。我们党,从他的建立之初,在其自身发展的80多年的历程中,就是不断克服各种困难、迎接各种挑战、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独立,建立民主,最终发展成为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在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项领域都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纵深拓展,在国际交往和合作日益紧密和频繁的新时期,腐败和反腐败这一社会矛盾的凸显,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特别是近几年来党内极少数高级干部的伏法,为我们正确对待和认识这一矛盾提供了生动的教材。
腐败和反腐败是党在新时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矛盾动力。
腐败显现了存在的问题和自身的弱点、不足,反腐败是正视问题、勇敢面对的体现,是克服弱点、弥补不足不断完善的过程。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积聚和丰富的产物,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封建残余意识及陋习是滋生腐败的历史渊源。虽然新中国建立已半个多世纪,但封建社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利己动机仍侵蚀着人们的思想,金钱至上、权力至上的思想残余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以致有些党员干部因迷信金钱万能和权能通神而陷入腐败之中。西方社会腐朽的生活方式也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实行改革开放,借鉴和利用世界先进的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也会通过各种渠道趁机钻进来,使一些分不清什么是人类文明进步健康的生活方式,什么是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生活方式的党员干部陷入腐败之中。心理失衡也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了,对这一现象,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但少数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产生了难以平衡的心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也陷入腐败之中。有的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的使用管理中不慎、不严,使一些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虽然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软弱,权力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程序制约,不能很好地遏制腐败。
腐败的产生,有其客观的原因也有其主观上的因素,党在新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就是不断从客观上和主观上防止腐败,防止消除客观的影响,加强个人的主观教育,不断发展和提高,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二、反腐败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核心任务
党的建设,就是不断提高和完善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和完善党在新时期驾驭社会主义事业的能力,不断提高和完善党迎接各种挑战和风险,克服弱点和不足的能力。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党的建设除了组织建设外,更重要的是要进行思想建设和作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全党同志在社会物质财富不断积聚和社会精神财富日益丰富的时代面前拒腐防变能力。防止腐败,惩治腐败,打击腐败是新时期全面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民族信心和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反腐败,首先要反对思想意识上的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者的基础任务。思想意识,是人的精神境界,是一切动作行为的原动力。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坚持马列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极为重要。我们历来都重视党的思想意识建设。从1926年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3年《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从1942年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延安整风到“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两个“务必”讲话,从1952年开始的“三反”“五反”运动到新时期的“继续发扬井冈山革命精神”和“三讲”教育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都是党的建设在思想意识建设上的具体体现。
加强党的思想意识建设,还要加强全党同志民族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修养。民族传统文化是体现民族个性、展示民族魅力的舞台。是凝聚民族的胶合剂。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日益紧密频繁。西方一些腐化消极思想观念也随机涌进了国门,这对我们党内的那些盲目崇洋媚外的人巨大冲击,最终成了民族的败类。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对民族文化内涵的真正理解和修养,他们根本不懂得民族文化,以致分不清什么是民族文化的精华,哪些是民族文化的糟粕。哪些应该科学借鉴、为我所用,哪些该坚决抵制、抛弃。
反腐败,其次要加强党内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党的建设的基本保证。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最终原因。治标还必须治本,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态度。随着我国社会民主和社会法治的不断完善,对各种腐败给予了沉重打击,取得了反腐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也应看到,虽然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软弱,权力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程序制约,不能很好地遏制腐败。当然,反腐败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长期性的工程,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贪污腐化,滥用权力等腐败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是要保证权力的正确运用,做到“权为民所用”决不能以权谋利、谋益。只有真正做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防止腐败,才能真下做到“防范于未然”。
反腐败,最后要坚决打击、惩治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邓小平强调:“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对大多数党员和干部主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对极少数腐败分子必须严历惩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从而取信于民。腐败是社会发展的消极产物,我们必须有个正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对待党内的腐败现象,才不会因党内的腐败而失去对党的信心,才不会失去社会主义信念。打击惩治党内的各种腐败,充分体现了党敢于面对错误,正视自身缺点和不足的伟大勇气。腐败是党内的一颗毒瘤,只有坚决打击惩治腐败,铲除腐败毒瘤,才能保证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保证党在新时期的核心领导地位。打击惩治腐败要注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适应现实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提高和完善党抵御各种风险、应对各种变化、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纯洁性、优越性、先进性。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
2、《邓小平理论》 高校出版社
3、《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郑必坚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4、《毛泽东选集》 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5、《邓小平文选》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