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5 18:06:00   浏览:8998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委办发[2005]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5年市级机关(部门)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开放兴市”意识,健全和完善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级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按工作性质和职能,分为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招商引资实绩考核和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迪荡新城、工业国资公司、二轻集团、供销总社、商贸国资公司、黄酒集团、震元集团、招商局等为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单位。

按市政府下达的合同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和自营出口综合目标(见附件1)进行考核。完成目标得基本分100分,超减分计分标准如下:

项 目
完成目标分值
超减目标加扣分

合同利用外资
20
每超减目标300万美元,加减0.5分。
列入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每批一个加3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0.5分。

实际利用外资
50
每超减目标100万美元,加减1分。
当年实到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批一个加5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2分。

自营出口
30
每超减目标200万美元,加减1分 。
进入全省出口50强企业,每一个企业加1分;荣获中国和省出口名牌商品称号的每只分别加2分和1分。迪荡新城、招商局按30分计分。

每超减目标5%,加减1分;

加工贸易出口比重每提高(下降)1个百分点加(减)1分。



以积分高低评出开放型经济优胜奖3名(获优胜单位必须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各奖人民币5万元。

(二)除开放型经济综合目标考核单位外,其余市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按引进外来投资项目每只计2分、实到外(内)资每10万美元(100万元)计4分,以实绩高低评选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各奖人民币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见附件2)。

市级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对招商引资进行定量、定性和服务质量考核,并纳入市级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值为1分。

三、考核要求

1、年终先由各单位对照《2005年市级机关开放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并将招商引资项目按内资和外资有关要求分别报市经贸委和市外经贸局确认。

2、考核工作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和市监察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根据考核实绩,提出考核意见分别报市政府和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附件:1、2005年市级有关单位开放型经济考核目标

2、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 制分解考核表



  1、2005年市级有关单位开放型经济考核目标(略)

   



  

2、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岗位目标责任 (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期,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紧张的状况。11月1日,国家在采取综合配套措施的基础上,上调了成品油出厂价格和零售中准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资源紧张的状况,但局部地区柴油供应依然偏紧。为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维护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认识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对国家经济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和供应协调,是商务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重要商品市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成品油经营企业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所在。为此,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

  二、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动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协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监测机制,及时跟踪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继续实行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周报和月报制度,定期对成品油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掌握市场动态情况,科学评估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供需矛盾突出、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商务部,以利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把握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提高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应急状态下的保供重点,确保因突发事件引起市场供应紧张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与有关部门共同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证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

  三、引导、协调国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担负起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

  (一)积极协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加市场资源配置。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资源紧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积极调配资源,增加供给,保证合理库存水平,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要积极协调当地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生产、生活、重点工程、社会公共服务业和救灾用油,保证农业生产用油不受影响。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全力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炼厂生产,提高成品油收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做好资源调运工作,确保产运销衔接畅通;努力挖掘库存潜力,加强销售监管;严格控制出口,加大成品油进口,模范执行国家政策和规定,克服各种困难,增加市场资源投放,保证市场的稳定供应。同时,加强与社会加油站的协作,统筹安排资源,保证签订有效供油合同或协议的社会成品油经营单位能够得到油源,维持正常经营,确保成品油市场协调发展。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主动配合,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通力合作,积极配合销售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拓宽国内采购渠道,增加市场资源投放量,完善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制度,降低流通成本。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过程监管,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国内成品油分销领域的集约化程度,防止多级批发抬高价格。

  (二)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社会加油站的运营情况,严肃处理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无证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对成品油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进行正确客观地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树立群众对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的信心,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2006〕1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制订《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如下:
  一、已经按照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各类重大疾病,在获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救助,并且已经按照《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4〕126号)规定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后,家庭生活仍然严重困难的,本人可以申领部分或者全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申领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应当到本人本市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参保人员的领取条件,对符合规定的,服务中心应当根据申请,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申领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比例,比例分别为25%、50%、75%或100%。经服务中心核准后,参保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手续。
  参保人员按照本条规定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后,原选择不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应当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将其基础养老金的领取方式调整为按月领取。
  二、已经按照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因死亡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中的一人可以作为代领人申领参保人员死亡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已经死亡参保人员没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其他经法定程序确定的继承人,也可以作为代领人申领参保人员死亡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代领人应当到已死亡参保人员本市户籍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代领人的领取条件,经服务中心核准后,代领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手续。
  在办理申领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符合代领条件的人员之间存在争议的,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暂停办理申领手续。
  代领人在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分割事宜。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符合《通知》规定的范围,尚未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死亡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死亡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申领可以按照本《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月均摊领取,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金额,根据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公布的年收益率以及均摊领取月数确定。
  五、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使用,政策性强,涉及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参保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有关部门要按照个人帐户储存额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年老后基本生活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多种用途。市劳动保障局要在本《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操作办法。
  本《试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